因违反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及征信管理规定,工商银行领罚超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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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百万罚单后,工商银行又将500万元罚单收入囊中。

11月2日,央行西安分行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行陕西省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及征信管理规定,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被央行西安分行给予警告,并处525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该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齐建强、银行卡中心总经理艾神虹、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王江、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史向辉4人,对工行陕西省分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合计被处以11.9万元罚款。

时任该分行韩森寨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电子银行业务负责人王长安、韩森寨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专管员任欣怡2人,对工行陕西省分行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合计被处以0.8万元罚款。

除工行外,交通银行也在此番处罚之列。交行陕西省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央行西安分行处180万元罚款。3名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9.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一个多月前,工行就因信贷业务违规领到百万罚单。9月13日,宁波银保监局罚单显示,工行宁波市分行因车贷分期业务开展不审慎、车贷分期业务整改缓慢,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关键词: 工商银行 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