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观焦点:振华科技定增申请被证监会驳回: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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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振华科技(000733)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被证监会“驳回”,理由是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

1月10日傍晚,振华科技披露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的公告》,称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9日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223151号),因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振华科技表示,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

(责任编辑:黄金海 )

关键词: 法定形式 振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