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视野】*ST和佳存终止上市风险 律师提出可索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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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300273)现正面临公司股票或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2021年财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和佳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月8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在近日披露的公告中表示,如若公司2022年财报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外,*ST和佳因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万元。截至目前,该资金占用情形尚未解决。

除上述情况外,*ST和佳目前正因为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郝镇熙、蔡孟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ST和佳的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和佳股票,并在2022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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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