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及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这两类投资者勿忘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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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上交所对ST榕泰(600589)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ST榕泰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委托理财事项未及时披露、未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的违规情形。

对此,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ST榕泰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霍焰、时任财务总监夏春媛、时任董事会秘书周纯予以通报批评。

而在此之前,ST榕泰已因信披违规“二进宫”。2021年5月,ST榕泰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12月2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ST榕泰和原实控人杨宝生立案。

针对ST榕泰的违规情况,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ST榕泰索赔条件有两个:(1)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ST榕泰股票,并在2020年5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2)在2022年1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ST榕泰股票。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与此同时,ST榕泰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6亿元至-9亿元,去年同期为-7.09亿元。若公司2022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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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