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观察:*ST中潜收深交所关注函 部分投资者或对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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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ST中潜(300526)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针对*ST中潜此前披露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智中和开展光伏跟踪支架系统的开发、设计和应用业务以及分布式电站EPC业务”事项,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相关问题。

深交所要求*ST中潜补充披露“江苏瑞智中和及其控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公司股权结构、自成立以来开展的具体业务内容、主要产品等”,并要求公司“结合光伏固定支架和跟踪支架的技术特征和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两种产品的材料要求、技术要求、成本和毛利率差异、产能利用率差异等)说明江苏瑞智中和是否具备光伏跟踪支架生产能力”等问题。

根据业绩预告显示,*ST中潜预计2022年度将实现营利双增。但分季度来看,*ST中潜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较大,预计亏损3073.56万元-3185.56万元,公司表示,主要是计提投资者诉讼赔偿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处置损失影响所致。

2021年8月31日,广东证监局对*ST中潜下发《行政处罚事决定书》。经查明,*ST中潜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

*ST中潜曾在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己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买入*ST中潜,并在2020年10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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