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索赔案件时效告急 适格投资者切勿错过“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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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60083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于今年6月5日到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香溢融通及公司相关当事人在2020年6月5日被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此后,受损投资者陆续向香溢融通进行索赔。

据此前公告显示,法院已对部分索赔案件判决并生效,公司已履行55起(其中1起部分履行)共184名投资者的索赔案件,案件合计赔付约为869.25万元。

根据该案件此前已有的审判决结果,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凡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含当天)期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在2019年1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及时登记,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2年12月,香溢融通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41.55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97.96%。对于如此高额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公司表示,投资者需充分关注其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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