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稻电器广告虚构商品效果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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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金稻美容仪关联公司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因广告违法行为,被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余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违反了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虚假广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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