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生态环境行民刑衔接机制,上海三中院联合7家单位签署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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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诸未静 上海报道

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的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随着首个全国生态日的到来,全国各地以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今天,上海三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海警局、上海海关缉私局、市检三分院会商后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行民刑案件衔接机制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工作备忘录》)。

(会签现场。三中院供图。)

会上,上海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建林主持签约仪式并致辞,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秋玮介绍《工作备忘录》起草情况,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蔡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启洲、上海市水务局副局长赵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周海健、上海海警局局长叶卫华、上海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李清、上海市检三分院副检察长高孝义代表各自单位签署《工作备忘录》。各单位均表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使命担当,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加强协作,共同发力,形成行政司法良性互动,合力促进社会治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副院长、社会学系教授张文明认为本次活动的亮点在于“衔接”,具体表现在亮点:第一是生态问题的公益性问题。公益性体现的是国家环境治理与市民生活的衔接;第二是生态问题的部门联合协作。

“这种协作展示了跨专业和跨权限壁垒的部门衔接,两种衔接的有效融合把生态环境问题与法制化的生活连接起来,是一个务实有效的做法,是解决问题的真态度。”他指出,生态案件的复杂性就在于个案具体内容的取证既要专业性也要合规合法,所以行民刑协作是必由之路。

据上海三中院介绍,该《工作备忘录》建立了行政、检察、侦查与司法机关之间环境资源行民刑案件的衔接机制,包括证据调取、鉴定评估程序、共享专家库资源的支持配合;强化信息沟通交流、大要案协同处理、推动数字赋能、环境修复执行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重点难点的联席会议制度;合作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五个方面工作衔接。

签约仪式后,8家成员单位举行了首次联席会议,围绕衔接机制的落地见效、行政司法衔接中的疑难问题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

同时,8家成员单位在张江高新科技园区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向公众发放宣传手册,科普环保和法律知识,让生态环境保护深入人心,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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