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立竿见影

8月27日,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明确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仅仅一天后,上市公司即行动起来。截至8月28日晚,已经有包括大智慧(601519.SH)、乾景园林(603778.SH)、金麒麟(603586.SH)等在内的13家上市公司官宣大股东终止减持。


(资料图)

根据中金公司测算,约半数上市公司不符合减持要求。叠加破发、破净、分红等限制因素,截至8月25日,大股东无法进行减持的上市公司可能超过2200家,涉及上市公司累计总市值超过32万亿元;若考虑仍有超过800家公司在上市未满3年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法进行减持,上述合计占上市公司比重超过60%,涉及上市公司累计总市值超过42万亿元。

受访人士认为,受减持新规限制,后续还将有大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被迫终止减持计划。

限制减持行为的作用毋庸置疑,诸多市场人士亦给出积极评价。在资本市场研究人士看来,减持限制政策的出台能够让大股东“摆正心思”“回归正轨”——更多思考公司的发展模式和业务,壮大企业、回馈中小股东,让金融服务实体。

与此同时,一些担忧之声同样四起,尤其是科技类企业高管与部分市场化私募从业者。科技类企业高管为上市变难和破发、破净后再融资受限而焦虑,私募投资人则忧心后续减持受限股东范围扩大,由目前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拓展至财务投资人,导致其退出渠道再度收窄。

超半数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受限

8月28日,东睦股份(600144.SH)、金能科技(603113.SH)、大智慧、永鼎股份(600105.SH)、哈森股份(603958.SH)、中源家居(603709.SH)、乾景园林、引力传媒(603958.SH)、金麒麟、铁流股份(603926.SH)、汇嘉时代(603101.SH)、剑桥科技(603083.SH)、中曼石油(603619.SH)13家上市公司官宣,控股股东终止减持。终止减持原因,则是根据证监会一天前新发布的减持新规,不符合减持要求。

按照减持新规,存在四类情形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这四类情形为: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

后两者针对分红,与证监会8月18日系列资本市场利好政策中的“强化分红导向”相一致。彼时,证监会强调,研究完善系统性长期性分红约束机制。通过引导经营性现金流稳定的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加强对低分红公司的信息披露约束等方式,让投资者更早、更多分享上市公司业绩红利。

此番证监会对分红力度不足的上市公司开出减持限制,在受访人士看来,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投资者赚钱效应,提振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有助于实现大股东利益与中小股东利益的捆绑,稳定股市。

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而言,如果因为分红力度不足而减持受限,后续加大分红力度即可解除限制。更令其担忧的是,一旦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同样不可减持,而目前A股存在大量破发、破净公司。

“让人头疼的是,公司经营业绩增长良好,但股价却迟迟涨不起来。拿出真金白银回购股份,股价仍然没多少起色。”有上市公司高管无奈道。

尽管上市公司无奈,但减持限制对于投资者而言可谓十足利好。

在前述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很多上市公司破发、破净,本质是其自身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不足。炒作拉高股价再高位离场,长此以往,资本市场乱象横生,投资者失去信心。而减持限制政策的出台则让大股东“摆正心思”“回归正轨”。

科技类企业及投资人忧心

在证监会8月27日开出的资本市场政策组合拳中,针对存在破发、破净公司的限制,除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限,其再融资也将被适当限制。

证监会规定,再融资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减持与再融资双重受限之下,一些正处于破发、破净状态的上市公司及私募投资人反应较为激烈。由于科技类企业破发、破净较为严重,且在IPO收紧之下目前上市难度较大,因而科技类企业及专注于科技投资的私募投资人更为焦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科技类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焦虑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上市的公司,担心如果股价持续破发、破净,一方面自己没有减持机会,另一方面公司难以再融资,继而发展受限;另一类是有上市计划但尚未上市的公司,既担心上市后无法减持与再融资,又焦虑IPO收紧后上市无门,还忧心PE/VC在减持新规下投资积极性下降,后续寻找投资人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私募投资人的焦虑则在于,目前针对破发、破净上市减持限制约束人的范围后续是否会扩大,会否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扩展至财务投资人。

“如果减持受限仅针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那么私募投资人只要不做控股股东,基本不受影响。但如果后续减持受限范围扩大到财务投资人,则意味着,一旦私募投资人所投企业上市后持续破发或破净,投资人将退出无门。”一位私募基金合伙人告诉记者。

“对于风投投资人来说,在投资时即判断企业上市后是否持续破发、破净,可谓天方夜谭。目前,港股融资规模非常有限,美股更是几无上市可能,科创板成为大多数科技类企业和投资机构的‘救命稻草’,但伴随IPO的收紧,科创板上市难度已经增大,这意味着投资机构的退出难度也相应加大。如果后续存在破发、破净情形公司减持的受限范围扩大到财务投资人,那么,私募投资人的退出渠道将再度大幅缩水。”另一私募投资人直言,“如果减持受限范围真的扩大到财务投资人,我就不投了,投资成本太高。现在,我也不会轻易投资,准备先观察一阵。”

科技类企业及其投资人或许不必过于焦虑,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8月18日出台的系列资本市场利好政策中,科技类企业被给予了特别关照。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加快研究论证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一揽子政策举措,相关文件将适时出台。总的思路是,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激发市场科技创新活力,助推科技企业做优做强,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具体政策举措则包括五点:一是建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审核注册效率,增加优质上市公司供给。二是持续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机制,优化实施程序,豁免短线交易,助力科技型企业吸引稳定人才。三是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融资环境,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研究建立科创板、创业板储架发行制度。四是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各类支付工具实施重组。五是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发行科技创新领域REITs。

此外,积极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引导创投基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编辑:朱益民)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