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暴雨生活困难,深圳市民可申请临时救助
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 李金萍 深圳报道
9月8日,在持续一夜暴雨后,深圳分区暴雨红色的预警持续生效中。深圳多部门已调动各类资源全力开展抢险救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圳市民政局发布消息,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以前往居住地街道办,申请临时救助。
针对此次暴雨影响,根据《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有关规定,市民因暴雨灾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一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获得人均救助金额不低于本市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26元)不超过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239元)的救助金,帮助受到暴雨影响的市民渡过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申请发放救助物资。市民因受暴雨影响面临紧急物质生存困难时,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慈善超市等可帮助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救助。
三是提供临时庇护。市民因暴雨未能返回住所,可前往我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将提供临时住宿,并提供食物和生活照料。
深圳市对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分户籍,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就近前往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
急难型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身份证、有效居住材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材料未能及时准备齐全,市民可先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先行救助,符合先行救助条件的,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市民可以自发生困难之日起3个月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深圳市民政部门将全力施救,用足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帮助遇困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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