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快讯】光大证券因投行保荐业务被出具警示函,年内两单创业板IPO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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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光大证券(601788)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监管局发现光大证券作为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鼎教育”)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未能发现赢鼎教育通过虚构业务虚增业务收入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第六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光大证券应举一反三,完善持续督导工作的管理机制,落实勤勉尽责要求,切实提升业务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事实上,光大证券投行保荐业务方面的问题不至于此,2023年以来,光大证券保荐的创业板IPO已有两单被否。
2月20日,创业板上市委2023年第6次审议会议,无锡卓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获得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会议要求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一是发行人的“三创四新”具体特征,技术水平及特点,是否具备较高技术含量,技术路径与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创新性,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二是发行人供应商与客户情况,上下游渠道的稳定性,是否存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三是发行人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快速增长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与主要客户业务趋势的一致性。四是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情况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5次审议会议,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被否。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一是发行人业务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与主营业务的成长性,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二是发行人产品的创新特征、创新优势及技术壁垒,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及研发成果情况,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三是发行人收入变动的合理性,中介机构对经销收入核查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无锡卓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均为光大证券。
(责任编辑:赵鹏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