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讯: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宜通世纪及责任人拟被罚,维权征集启动
4月6日,宜通世纪(300310.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月2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宜通世纪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处以合计42万元罚款。
公告中显示,宜通世纪涉嫌违法主要事实为,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亿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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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认为,宜通世纪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钟飞鹏、时任总经理郭汉鹏、时任财务总监石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宜通世纪主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覆盖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通信设备销售业务、物联网平台及解决方案。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宜通世纪300310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中午收盘前买入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收盘时仍持股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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