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视野】*ST博天年报审计机构被财政部处罚 律师:需承担对股民赔偿的连带责任
*ST博天(603603)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尚无进展,但财政部近日发布的针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财光华所“)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却直指*ST博天财务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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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中指出,2022年6月至8月对中兴财光华所执业质量等情况的检查中,发现了五方面问题,均涉及*ST博天。
财政部表示,在*ST博天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中兴财光华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ST博天财务造假事实、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财政部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中兴财光华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0万元并处罚款4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中兴财光华所是监管处罚的“常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曾在今年4月发文称,约谈中兴财光华所,提示临近年报披露日承接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而证监会网站显示,中兴财光华所在仁东控股及*ST柏龙年审中未勤勉尽责,事务所和相关人均在2022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回到*ST博天的情况来看,公司曾于2023年4月3日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彼时虽未阐明具体被查原因,但公司在5月中旬发布的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中强调,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截图)
从上述调整来看,公司除2017年上市首年实现盈利外,2018年到2021年全部亏损。有不愿具名的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公司之所以将2017年‘调整’为盈利,似乎是在规避适用连续三年亏损即退市的‘旧规’——若2017年到2019年三年连续亏损,便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由于2020年度适用退市新规了,即使公司连年亏损,但只要营收超过1亿元,便不会涉及强制退市。”
不过,在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看来,退市新规也新增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的指标,其中包括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此外,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也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事实上,上述会计差错已经构成信披违规,因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赵敬国律师强调,“同时考虑到*ST博天的资产状况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过程证券服务机构的过错责任,受损股民可追加相关中介机构作为被告。”根据目前情况判断,凡在2023年4月3日收盘时持有*ST博天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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